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根据《山东大学住院职工大病困难补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山大综字[2004]18号)的规定,请2009年底以前出院并办理结算手续(含未出院,但年底前已办理分段结算手续的),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职工于12月31日前到医院与卫生管理处(办公楼331房间)办理补助申请手续。
办理住院职工大病困难补助需提供:
一、山东大学住院职工大病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见附件,也可从医院与卫生管理处网站公费医疗管理栏文件中下载);
二、住院医药费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三、住院发票复印件;
四、住院医药费报销结算凭单号。
联系人:罗司军
联系电话:88365305
注: 请我院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的要求自行前去办理。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