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学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学校201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2011年4月3日至4月5日(星期日、一、二),共3天。4月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并按周六的课表上课。假期期间所缺课时学校不安排统一补课,需要补课的由学院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4月6日(星期三)正常上课、上班。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校学生要向所在年级辅导员请假,按期返校。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假期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三、放假期间,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
四、两院机关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守工作岗位。
学校白天值班电话:(883)64701 (883)64702
夜间值班电话:(883)64110
本校区的值班电话届时请见办公楼一层值班表
办公室
20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