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和鼓励教师开设双语教学课程,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我校已于2005年9月下发山大教字【2005】47号《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并于2007年开始组织认定工作,已认定双语教学课程166门。现就2013年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课程所在单位要组织专家组对至少已开设两次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认定(2007年至2012年已认定的双语教学课程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并填写《山东大学双语教学课程认定表》(见附件1,或教务处常用下载),认定合格后报本科生院。经学校认定的双语教学课程将获得每门2千元的经费资助,并可申报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双语教学工作量计算。双语教学课程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学校认定后,工作量计算参照《山东大学本科教学业绩计算办法》执行,与授课质量挂钩。
请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15日之前将已达到认定要求的课程材料及《山东大学未被认定的双语教学课程开课信息汇总表》送至本科生院教研科(明德楼B233房间)。另外,报送学校认定的双语教学课程须提交院、部评审专家组认定意见及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案。
联 系 人: 徐霖
联系电话: 88366061
山东大学教务处
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