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望各位同学见通知后,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文件(附件2)中规定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立即开始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只需填写到“学生申请材料”一栏即可。
注:(1)填表时,“成果名称”处请不要写简称,应写明全称。
(2)成果等级/位次:填“国家一等”、“省级二等”;“第一作者”、“独立作者”等
2、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的原件、复印件1份。
注:复印件须完整,如,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须有杂志或证书的封皮、目录和论文内容。
二、学院认定程序:
1、验证材料:学生上报材料时,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原件的项目不予认定。材料验完后,将原件当场退还给学生,学院只留复印件。学生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办理。
2、学分认定:学分认定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尽可能做到准确、公平和统一。委员会对各项目及学分进行逐项审核和认定,认定的学分填写在学生申报的《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中“学院认定学分”中。学术委员会主任填写认定意见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认定学分公示: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有关信息汇总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没有异议后,将上报学校。
联系人:王慧玲
联系电话:88391815
联系地址:办公楼112房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