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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放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9-30 】    作者:

根据我校国庆节长假安排的通知,为保证学生公寓楼的安全和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现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强调如下:

1、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

2、各公寓楼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严禁留宿异性,严禁非本楼人员留宿,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大宗物品搬离本楼,请到值班室登记,宿舍楼走廊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及摆放杂物。出入公寓楼时请同学自觉刷卡,除特殊情况非本楼人员不得进入。

3、晚23:00正常关楼门,杜绝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晚归的同学请自觉出示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证件,并在值班室登记。

4、国庆长假期间各校区售电处正常售电。

5、国庆长假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连续供电。国庆节后本科生宿舍恢复正常供电,即周一至周四每天早06:00——晚24:00连续供电,周五早06:00——周日晚24:00连续供电。为保护线路、节约电能,希望同学们按时作息,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离开房间时拔下电源插头、切断电源,关闭房间电灯。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煤气炉等用具进行自炊。禁止个人私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电吹风等电器。

6、为避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生活秩序,请不要在宿舍内酗酒、打牌、浏览不健康网页、光盘等,禁止从事与正常的学习、生活无关的活动,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

7、积极做好室内卫生清扫,改善宿舍卫生状况,自觉做好宿舍内的卫生防疫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室内通风与卫生清洁,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8、将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短时间离开房间时也要锁好门关好窗,避免被盗事件的发生。

9、如遇有紧急情况,请与本楼值班室联系,或通知学校公安处。

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9月30日